1. 首页>>主页 > 税务发票 > 增值税专用发票 > >增值税专用发票电子化后带来的征管风险

增值税专用发票电子化后带来的征管风险

  
 
  增值税专用发票实行电子化以后带来了征管风险,税务机关对发票的稽查力度会越来越严,会计在使用发票的过程中,不要有以下4种行为。
增值税专用发票电子化后带来的征管风险
  1、没有真实交易发生,却开具发票,这是虚开,开具与实际经营业务情况不符的发票,也是虚开,比如开具发票时酒店将“餐饮”变更为“住宿”“会务费”“服务费”等项目;开具发票时将“借款利息”变更为“顾问费”“服务费”“手续费”等;开具发票时将“礼品费”变更为“办公品材”等。
 
  2、根据《发票管理办法》的规定开具发票应当按照规定的时限、顺序、栏目,全部联次一次性如实开具,并加盖发票专用章。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有下列虚开发票行为:(一)为他人、为自己开具与实际经营业务情况不符的发票;(二)让他人为自己开具与实际经营业务情况不符的发票;(三)介绍他人开具与实际经营业务情况不符的发票。
 
  3、很多中小企业存在进项税不够的情况,出现这样的情况后,有很多小企业的老板就会找人代开一些增值税专用发票,虚增企业的进项,为了做得逼真,很多企业也签虚假的购销合同,会计收到这些增值税专用发票后,明明知道这些发票都是老板们找人代开的,可公司是老板自己开的,老板安排会计的工作,会计也不会去反驳,把这些发票统统入账抵扣。
 
  4、有很多中小企业的发票管理比较混乱,老板自己个人发生的一些费用,在开具发票的时候,老板让对方把发票开成自己公司的名字,这样就顺利成章地把自己个人发生的一些费用当成公司发生的费用,虚列费用。老板不要认为普通发票不能抵扣,税务就稽查的不严,现在增值税普通发票跟专用发票一样稽查的很严。

本文采摘于网络,不代表本站立场,转载联系作者并注明出处:

联系我们

在线咨询:点击这里给我发消息

微信号:13588888888

工作日:9:30-18:30,节假日休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