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首页>>主页 > 记账报税 > 小规模纳税人 > >2012年营改增后的小规模纳税人认定资料需要哪些?

2012年营改增后的小规模纳税人认定资料需要哪些?

《关于北京等8省市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有关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2年第38号规定:试点实施前应税服务年销售额未超过500万元的试点纳税人,可以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
 
2012年营改增后的小规模纳税人认定资料需要哪些?
  《关于营改增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及相关事项的通知》(深国税函〔2012〕227号)规定:应税服务年销售额未超过500万元以及新开业的纳税人,符合条件的可于2012年10月22日前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申请人应提供的资料如下:
 
  1.《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通用申请书》;
 
  2.《税务登记证》副本;
 
  3.财务负责人和办税人员的身份证明及其复印件;
 
  4.会计人员的从业资格证明或者与中介机构签订的代理记账协议及其复印件;
 
  5.经营场所产权证明或者租赁协议,或者其他可使用场地证明及其复印件;
 
  6.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其他有关资料。
 
  注:未超过500万元的试点纳税人即小规模纳税人可以申请成为一般纳税人。

本文采摘于网络,不代表本站立场,转载联系作者并注明出处:

联系我们

在线咨询:点击这里给我发消息

微信号:13588888888

工作日:9:30-18:30,节假日休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