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体工商户是需要申报纳税.
个体户纳税情况可以分为两种:
1、有做账能力的:按查账征收税款,这就要求个体经营户应当如实申报营业额,按照实际营业额申报缴税.
2、没有做账能力的:在经过批准后可暂缓建账,但必须由税收管理员到实地调查情况,由定税小组决定个体工商户每月应缴的税款.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管法》第二十二条:
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应当自领取营业执照或者发生纳税义务之日起15日内,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设置账簿.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管法》第六十内二条:
纳税人未按照规定的期限办理纳税申报和报送纳税资料的,由税务机关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处二千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可以处二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的罚款.
个体工商户应按照税务部门的规定正确建立账簿,准确进行核算.
对账证健全、核算准确的个体工商户,税务部门对其实行查账征收.
对生产经营规模小又确无建账能力的个体工商户,税务部门对其实行定期定额征收.
具有一定情形的个体工商户,税务部门有权核定其应纳税额,实行核定征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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